中商网公告2005-0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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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合作伙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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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投资人十分看好中商网的商业门户模式和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,纷纷申请不止一个城市的运营中心特许经营权,甚至要求申请全省的经营权。中商网总部十分感谢大家的热情,也相信大家的实力,但是出于中商网的长远发展和投资人的资源分配、利益保护、公平竞争等多重角度考虑,对于这类申请,总部按照以下原则决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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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部不考虑全省独家经营权的申请(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西藏、新疆、海南省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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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一、二类城市一般不由同一位投资人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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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对于本身就有多个分支机构的投资人,可以协商同时运营多个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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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对于有历史沿革渊源的城市,比如原本一个城市一分为二,或者二个城市有行政隶属关系,城区相邻,在投资人的资金和人力资源足够的情况下,可以由同一投资人运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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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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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中商网信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
2005年3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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